职位数量:29
招聘人数:40
截止日期:2024-12-19
工作地点:天津
招聘岗位:专技岗初级01,专技岗初级02,专技岗初级03,专技岗初级04,专技岗初级05,专技岗初级06,专技岗初级07,专技岗初级08,专技岗初级09,专技岗初级10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附件: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
公告详情:
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0人。
一、招聘单位
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桥医院、红桥区中医医院、红桥区口腔医院、红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均为财政补助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40名。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人(其中面向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招聘2人)、红桥医院7人、红桥区中医医院7人、红桥区口腔医院4人、红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人。详见附件《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12月12日。例如:25周岁以下是指1998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5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以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应聘人员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资格复审环节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即可查看公告原文,获取报名方式及附件
登录查看全部内容